重慶墊江防墜器「墊江縣高空防墜設備低價供應」
重慶墊江防墜器「墊江縣高空防墜設備低價供應」
墊江速差防墜器使用方法
1.每次使用安全帶時,必須作一次外觀檢查,在使用過程中,也注意查看,在半至1年內要試驗一次。
2.以主部件不損壞為要求,如發現有破損變質情況及時反映,并停止使用,以保操作安全。
3.速差式防墜器固定懸掛在作業點上方,將自控器內的繩索和安全帶上半圓環聯結可任意將繩索拉出,在一定位置上作業。工作完畢,人向上移動,繩即自行收回自控器內。墜落時自控器受速度影響進行制動控制。試驗時,拉出繩長0.8m,要求模擬人體墜落時下滑距離不超過1.2m為合格。
墊江速差防墜器注意事項
1.速差防墜器必須高掛低用,使用時應懸掛在使用者上方堅固鈍邊的結構物上。
2.使用本品前應對安全繩 、外觀做檢查,并試鎖2~3次(試鎖方法:將安全繩以正常速度拉出應發出"嗒"、"嗒"聲;用力猛拉安全繩,應能鎖止。松手時安全繩應能自動回收到器內,如安全繩未能完全回收,只需稍拉出一些安全繩即可)。如有異常即停止使用。
3.使用速差防墜器進行傾斜作業時,原則上傾斜度不超過 30度,30度以上必須考慮能否撞擊到周圍物體。
4.速差防墜器關鍵零部件已做耐磨、耐腐蝕等特種處理,并經嚴密調試,使用時不需加潤滑劑。
5.速差防墜器嚴禁安全繩扭結使用。嚴禁拆卸改裝。并應放在干燥少塵的地方。
高空作業通常指墊江施工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根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墊江轄區內的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施工人在墊江的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需要配備高空速差自控防墜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