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建筑工地施工現場高處作業規范
恩施建筑工地施工現場高處作業規范
恩施建筑工地施工現場高處作業規范
一、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按時定期體檢、凡是醫生診斷出患有貧血、心臟病、癲癇、高血壓等情況的,絕對不可以參加高空工作。
二、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要穿著合身、靈活、鞋子要防滑、合腳
三、進行高空作業時,施工材料要擺放整齊、堆放平穩,工具放在便于取放的工具包中,不可拋扔進行上下傳遞物品。
四、惡劣天氣或遇有大風情況會影響施工安全,應停止露天的高空起重作業和打樁作業。
五、需用梯子時,應先檢查梯子不能有殘缺、松動等情況,若有立即停止使用,使用時,梯子橫檔間距30cm最佳,上端要緊緊扎穩,下端需要采取適當的防滑措施,梯子不可以墊高使用,梯子與地面夾角最佳是60-70度,不可兩人同時使用。需要接長使用時,必須綁穩扎牢,使用過程中,必須有第二人監護。
六、如果施工現場沒有安全防護設施,不可以在屋架上弦、支撐、挑梁和沒經固定的物件上行走,高空施工人員與地面應設有通訊裝置。
七、施工人員乘坐的外用電梯、吊籠,必須要有合格的安全裝備,非工作人員,禁止攀爬繩索、起重臂。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規范中安全設備的檢查的具體內容?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構筑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2.0.1條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7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第4.1.1條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4.1.4條 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第4.2.2條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