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高空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四平高空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四平高空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的操作規程。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空作業。本規程適用于電工.維修工及從事高空作業的員工。對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業平臺必須要有牢固的臨邊保護或扶手。
高空作業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不得抱有任何僥幸心理。未經班長以上領導指派和未經高空安全作業規程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檢修作業時,登高用具首選升降平臺,如叉場地或其它客觀因素限制時,可再考慮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須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1.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4.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
5.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離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兩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6.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有專人負責。
7.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